「宜蘭縣計程車酒後代駕服務費標準」,自103年5月1日零時起施行

主旨:宜蘭縣計程車酒後代駕服務費標準

依據:公路法第43條

公告事項:一、宜蘭縣計程車酒後代駕服務標準,自103年5月1日零時起施行

     二、收費標準如下:10公里以內不超過新台幣1000元;超過10公里,每增2公里,增加收費不超過100元,以此

       類推。